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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研究生-助】关于开展2017学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4-16 浏览量:

关于开展2017学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

 

    为做好2017学年高校家庭困难的研究生认定工作,根据校研工部的要求,贯彻精准和规范资助,将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进行初步认定(包括建档立卡户)工作。按照国家规定,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每学年一次。


 

一、认定要求

(1)、认定对象

公司全日制研究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,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是指员工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,不足以支付其在学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员工。

(2)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
1、国家建档立卡户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;

2、父母双亡的孤儿或单亲家庭且经济困难员工;

3、烈士子女

4、农村低保家庭员工;

5、家庭遭遇突发自然灾害(地震、洪水、雪灾等)或遭遇重大变故员工;

6、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员工;

7、员工本人长期患有严重疾病、突发疾病或身体残疾;

8、其他特殊贫困情况未列入上述条件的。


二、申请流程

1、即日起至4月23日前,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填写附件1《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表》,在4月23日将《认定表》交给班长,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到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学工组119/213办公室,德育助理李雅雯,联系方式15927405090;

2、即日起至5月7日前,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在网上完成认定,并上传证明材料。


三、网上申请流程

1、登录“智慧华中大”,选择“办事大厅”项;

2、按以下顺序依次点选,选择“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”模块;

3、进入申请界面,选择“经济困难员工认定”,并点“下一步”;

4、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完整上传相关材料,点“提交申请”,等待审核;

5、详细教程见附件2。


四、注意事项

1、已经申请与有意愿申请助学贷款(校园地、生源地)、续贷的同学需要完成经济困难认定;

2、未完成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,本学年内无法申请任何困难补助;

3、浏览器兼容模式下可能会出现办事大厅模块不显示的情况,请切换到正常模式或极速模式。

 

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学工组

2018年4月16日